十阿哥怀着兴奋的心情,推开书房的门,真想张张见识,姑娘家的丑字如何惊天地泣鬼神。 昔月认真抄写着诗经,对那些杂人杂事充耳不闻,尤其是十阿哥这种堵心的杂人。 十阿哥长得不算太高大,可站在窗前,也挡住了昔月一丝的亮光与微风。他双目瞪得圆大,隔着书桌,把昔月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,才把目光转移到被“糟蹋”的雪白纸张上。再不可思议地一把抢过,在手上翻来覆去地仔细观察。一张脸从震惊,到愤怒,再到恼怒,然后到困惑,最后哈哈大笑道:“居然有人写的字比我的丑,哈哈哈。” 小谭子不禁掩嘴偷笑,又偷偷地瞥了一眼喷火的昔月。 “砰”一声巨响,茶盏的凉茶落了地,把一对狼心狗肺的主仆吓了一跳。 昔月满脸通红,恼羞成怒,她是读过几年书,可没写过几年字,如今的字能写成她认得出来的模样,她已经很满意,很努力了。 十阿哥知道这事要靠天赋,他自己天赋不好,没少挨训,同是天涯沦落人,不好怪她,更不应落井下石,捂住良心道:“写成这样,已经不错了,你继续、继续。” 小谭子狗腿子般地附和:“写得不错,太不错了。” 昔月心中还是满肚子的怨气,狠狠地盯着眼前的两人,一把夺过自己的“草书”,再坐下,深呼气,平心静气地继续抄写。 十阿哥见她如此努力也不好意思再打扰,可他再蠢也知道,若是拿昔月的“鬼画符”交差,肯定得挨一顿板子。眸光瞥向小谭子,笑容森森地喊了一句小谭子。 小谭子苦笑道:“奴才不识字,您就饶了奴才吧。” 十阿哥苦瓜脸皱眉,他怎么就得了个不识字的奴才侍候着,半点忙都帮不上。 小谭子跟随十阿哥多年,早就成了他肚子里的蛔虫,可若是因为自己不识字就被十阿哥换人侍候,他得多吃亏,劝道:“皇上向来注重阿哥们的学业功课,即使是不爱学习的十阿哥您,也被皇上惦记了几回。皇上向来精明,万一认得字迹……” 十阿哥瞥了他一眼,不得不把心中升起的念头狠狠掐熄:“我当然知道皇阿玛精明,我就是想故意戏弄昔月。呵呵呵。” 小谭子拍马屁拍了多年,专挑十阿哥喜欢的说:“真是虎父无犬子。” 十阿哥身后若是有尾巴,定会翘起,满脸的得意,特地到昔月跟前不远处落座,看她握笔如持剑,写字如杀人,画一笔如给人一剑,笔未落就满头大汗,汗水还滴落在雪白纸张上,那未干的墨又绽开几朵小花,颇为写意。 他自小文不成武不高,没少挨皇阿玛的训,今日才得知,原来他写的字也是有可取之处,至少比昔月写的好看,有了比较,心里对抄诗经的梗就放下了不少,吩咐小谭子在他跟前拜访好新的文房四宝,他要边看着昔月,边抄写。 昔月还不知十阿哥龌蹉的小心思,满心满肺都是诗经和笔墨,而她是一根倔强的小草。 丝丝夏风从窗外吹来,吹散几张白纸和几张昔月画的“符纸”。她翻到《诗经》中一篇《国风邶风》,胸前左边摆放着书,右边摆放着白纸,她一笔一划,细致认真,额头的漫头大汗都顾不上,底下的嘴角脸颊沾上了几缕墨,也未曾察觉。 十阿哥坐到她对面,把她认真的架势尽收在眼皮下,虽两个共用一张长方桌子,他心情好,也不觉得拥挤,手里翻着书,眼睛不时瞄向昔月,嘴巴紧紧憋着,不让自己笑出来。她笔下的轮廓大概还能看出她在写的是‘燕燕于飞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归,遥送于野。瞻望弗及,泣涕如雨。’ 昔月无法忽视强烈的视线,猛抬头,见十阿哥做贼心虚地低头,不知道他不好好抄写,又在搞什么鬼。她顾不了他,自豪地把抄好的一句诗经拿到手中欣赏,今日的字比昨日的美了许多,心情颇好,朗诵道:“燕燕于飞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归,遥送于野。瞻望弗及,泣涕如雨。” 十阿哥低着头,肩膀微微抽搐,似乎忍得极为辛苦。昔月猛地一拍脑门,他一个草包定是不懂得欣赏如此深奥的诗词,就细细讲解道:“它的意思是,燕子飞翔在天,参差地舒展双翅。妹子今日远嫁,送于郊外路野。瞻望却不见人影,泪水便如同雨降。” 十阿哥的忍耐已到了极限,猛地仰头大笑:“哈哈哈……”见昔月不解地瞪他,他身为一个书法不佳的好皇子,怎么打击一个小女子呢?自认为心地善良地捂住嘴巴,憋住笑,边走边冲出门外,还为自己不同于寻常人的举动找了一个好借口,喊道:“出恭,出恭。” 昔月疑惑地看了一眼小谭子:“你家爷出恭真是与众不同?”怎么像个大傻帽? 小谭子露出个大笑脸,接着昔月的话道:“爷,的确与众不同。” 这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,昔月没有放在心上。十阿哥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地让小谭子搬来另一张大桌子,自动在角落默默地抄写,把整张大桌子还给昔月。 昔月为他的自愿抄诗经行为感到欣慰,对他把自己抄完的诗经放在自己桌子,刺激自己而感到气愤,她一股不服输的劲儿被刺激来了,每日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抄书,誓要把字练得比十阿哥这个草包的好。 而十阿哥见昔月写这么多“鬼画符”都不放弃,他自幼学习诗词,虽肚子里没多少墨水,可也不能比昔月差,也是卯足了劲儿使劲地抄,累了就看看让昔月引以为豪的“鬼画符”,瞬间精力满满。 十二阿哥见十阿哥许久都没放昔月回去,就差人来问,昔月如何了?小谭子笑眯眯地答:“昔月姑娘练字练得极好。” 皇上逛园子时,突然想起了他那最不着调的儿子老十,随口问了一句:“老十的诗经抄得如何了?” 小谭子笑眯眯地告诉前来询问的小太监:“十阿哥十分用功,抄诗经抄得极好。” 天上的太阳升升又降降,乐此不疲,夏季的天气仍是干燥炎热,厚厚的冰在书房一点一点地融化,让昔月身上的燥热减去了不少。 她不知日夜地练字,让满室的纸张如同雪花般铺天盖地,这是自她出世到今日的头一遭。今日她的自豪感比平日更多,扬扬看着手中的字,她屁颠颠地跑去问小谭子:“这是什么字?” 小谭子不好意思地挠头:“奴才不认得字。” 昔月蹙眉:“你是十阿哥的贴身奴才,怎么不识字呢?” 小谭子和昔月熟悉,也不怕告诉她,本来侍候十阿哥的奴才的确识字,但因为帮十阿哥抄书糊弄了皇上,被砍了,就轮到他这个不识字的小太监侍候十阿哥。 昔月为那个倒霉被砍的小太监默哀一阵子,但愿他下辈子别再那么倒霉摊上一个这样的主子了。小谭子前任的不幸没有让昔月心头的火热歇下,她兴冲冲地跑到十阿哥的书桌前,问道:“十阿哥,你看,这是什么字?” 说着,她把手中刚刚写好的字,放在十阿哥眼前,眸子如天真孩童般满眼的亮晶晶,等待着大人的夸奖。 十阿哥瞧了一眼,她写的是《诗经蒹葭》中的一句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。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”左思右想了一会儿,才道:“很好,大大地进步了。”毛毛虫怎么比鬼画符强上许多。 自昔月懂事以来,第一回因为自己的字得到别人的夸奖,尤其夸她的人是向来瞧不上她的十阿哥,她嘴角的笑都贴到了耳根子,兴冲冲地又跑回自个儿的座位上,抱着她手中的张纸做着美梦,嘴里喃喃地反复念叨着:“窈窕淑女,寤寐求之。” 时间又匆匆过去了十几日,雪花的纸张依旧在书房没日没夜地飘荡着,数量还增加了不少,另昔月心满意足的是,她终于能捡一批自己觉得不能入目的字儿了。 书房的墨香淡淡地飘出大门,小谭子如往日一般,小心翼翼地提着食盒,一脚踏进了进来,左拐右拐地避开昔月书写得大有进步的“蚯蚓”,奔向十阿哥,献宝般道:“爷,九阿哥派人来给您送了饭菜来,他说您消瘦,得多吃点儿才有力气写。” 九阿哥丢掉手中的笔,亲自打开食盒,嘴角高高翘起,幸福地道:“还是九哥关心我。”一手捉了一只鸡腿,咬了个满嘴油腻,瞥见昔月眼巴巴地看着,大度地道:“你也辛苦了,一块儿来吃吧。” “多谢十阿哥。”昔月匆匆跑来,视若珍宝的“蚯蚓”还未干,随着昔月的鞋印,粘得满地都是黑呼呼的墨汁。 小谭子,不忍心指指地上,可怜的“蚯蚓”,提醒道:“昔月姑娘,你的字。” 昔月对他善意的提醒,充耳不闻。一屁股坐在十阿哥旁边,把食盒一层层排开,抢过十阿哥手中还没吃过的鸡腿,咬了一口,大赞道:“好吃。”真不愧是九阿哥送的,可是这么美味的食物怎么能便宜一个大草包呢?她开启了大胃王模式,疯狂地吃、吃、吃。 十阿哥和小谭子目瞪开呆看着昔月“风卷残云”,连肉汁菜汁也倒在了嘴巴里,还伸出了舌头砸吧着,回味:“好吃,太好吃了,可就是有点咸。” 十阿哥无语了,谁娶了这姑娘定是要被吃穷。 小谭子也无语了,菜咸你连菜汁都喝了,若是不咸,你还不得连盘子都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