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场莫名其妙的、如腥风血雨般的闹剧结束,小语又变得很是乖巧的样子,使我不由得暗暗想着,有钱人都这样无聊吗?非要如此小题大做,还是小语有什么毛病,比如间歇性狂躁症,看着又不像有病,看来是没事干,精力实在过剩。
经过她刚才的一场精彩表演,我已经变得拘谨了,她却像没有发生过一样,一边泡茶一边埋怨我:“麦子哥,你是坏人,刚才那件定做旗袍本来就是为了穿给你看的,你都不靠近我,害我哭湿掉,真是白费我心思。”
我假装委屈起来:“小语妹妹,刚才我被你吓坏了,以为你讨厌我,我差点从这里阳台跳下去。”
她嘻嘻笑起来:“乱说,这里跳下去,也摔不坏,你刚才为什么不拦着我?就那样让我摔,万一砸到你了呢?”
“你那么凶,像母夜叉一样,我哪里敢拦啊?”
她仰起头,把紧致的下巴对着我,娇气地说:“你有本事再说一遍,谁是母夜叉?”
偶尔故意挑战她的情绪,也算是我试探她到底能承受多大的玩笑话,这是一种边界试探。
我和小语东拉西扯地说着话,一句不敢乱说,心中暗自揣测她是一个怎样的人,不得不重新小心审视。
上一次喝茶,小语半蹲在一个垫子上泡茶,态度也很恭敬、内敛。
这一次,她坐在沙发上,离我不到一米的距离,有时候,我们的手距离只有几毫米,我们相距如此的近,近得我们呼出的空气交融在一起。而在我的心中,我和她有十万八千里一样远,远得犹如天地之隔。
不管她刚才摔东西是有意还是无意的,在她毫不考虑踢向那个可怜的中年妇女时,从她脸上那样理所当然的表情下,探寻到她内心深处的不可一世,瞬间明白,这是一个被娇惯坏了的,极度刁蛮任性的大小姐,稍不留神,就要忍受她无端的雷霆之怒,而她事后都没有丝毫的愧疚,这样的人,我惹不起。
再回想起上一次刘秃子对齐爷的恭敬,还有齐爷对佛爷的评价:“可惜佛爷杀气太重,不然可以一起品尝的”,我已经可以非常确定,我这个山里的穷小子,永远也不可能高攀得上她。眼目前,我不过是陪他们消遣的一个道具,我这个道具有礼有节,长相清秀,腹中还有一些诗书,身怀他们很感兴趣的封建迷信的古法,年纪轻轻,又没有什么痴心妄想,这样的消遣活道具能让他们很放心,他们只需要从牙缝中掏出一点点可有可无的钱财,就足够让我摇尾乞怜。
小语碧玉年华所表现出来的那份天真,并非是她独有的善良,那是正常少女的天性。而她的天性下,还透露着少数人的与众不同,也许是出于我的性情,我对这种高高在上的与众不同很是厌恶,我喜欢梁凤书那样甘苦与共、温柔体贴。
人生很是玄妙,假如我一无所有,就像我流落街头那个时候的境况,我可能愿意做他们门下的一条狗,只为苟延残喘地活着,可是那样的我永远也见不到他们。今天我能靠近他们了,可是我有资本敬而远之,不想活得像一条哈巴狗,我想要保持自己的一点尊严,在小语砸东西时,已经在我的尊严上蒙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