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县是王朝十五洲之一,洪洲境内的一个小县城,洪洲大部分面积偏西,而洪洲边疆西部常年都有吐蕃人出没,不过每次出现的人数都很少,所以构不成威胁。其实王朝最大的敌人还是北方的突厥人,黄白混血,生性残暴,以狼为图腾,好战好肉,文化到没有不过学习武功的速度却是强的可怕。
三人来到明县,这里人来人往,倒是有些热闹。
张允来明县只是在集市买一点小菜,对于胭脂水粉什么的,一概不懂,毕竟出生在小山村中,乡下之人怎么会懂这些东西。
不过过程中,出现了一些事情。
一个小娘子,长相中等却是耐看,皮肤白皙,穿着红绿交加的衣裳,披头散发,拨开人群大喊救命。
这一声,引起了不少百姓的注意。
那位小娘子不知道踩到了什么,脚下一滑,一不小心扑倒在地,而她身后有一名少年冲了过来,毫无怜香惜玉,直接抓住小娘子的头发,提起来恶狠狠的道:“臭娘们,老子看上你,是你这辈子修来的福气,居然敬酒不吃吃罚酒,惹怒了老子,信不信把你全家都杀了。”
这个少年沈重有所耳闻,也有所见过,是这里知县大人的唯一一个儿子,可以说在这一地带,没有人比他的身份更高了。
因为是唯一一个儿子,所以知县对他非常宠溺,只要他不做杀人放火,偷鸡摸狗,残害百姓的事情,知县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而这个少年在明县名声不太好,虽然不杀人不放火,但是他有一个嗜好,就是喜欢祸害别人的妻子。
以往都是背着百姓的眼睛在做,而现在却在光天化日,众目睽睽之下还要祸害人家。
“公子,放过我吧,我夫君马上就要回来了。”小娘子苦苦哀求,顾不得众人眼下。
李畅淫笑道:“你丈夫马上就要回来了,岂不是更刺激。”
百姓们虽然对那女子感到同情,但是李畅的身份不是他们可以招惹的,只能装作没有看见,有心无力。
张允看着这一幕,不禁往后缩了缩,躲到沈重的身后,生怕被李畅看见似的。
她本想抓住沈重的衣服,好有一点安全感,但是这一抓却是抓了个空,再见沈重时,不知何时他已经走到李畅和那名女子身前。
李畅刚想把小娘子拽走,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腕被某个人抓住了,张眼看去惊见沈重就在他身前,不禁怒骂道:“你是哪个狗东西,居然敢抓老子的手,活得不耐烦了。”
“老子老子的,你老子怎么会养出你这么个玩意儿。”沈重冷冷道。
李畅眼睛一睁,难以置信,他长这么大今天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骂他,“你不知道我是谁吗,居然敢骂我,就不怕我爹抄了你家,把你抓到衙门。”
沈重眼眸一凝,说道:“比你爹大的官儿有的是,你觉得我把你的丑事告诉朝廷,你会怎样?”
李畅闻言的确是被吓了一跳,想着在明县确实没有人敢招惹他,但是一旦他的事情败露到比爹官职更大的人耳里,说不定自己就完蛋。
可是看看沈重一身布衣,看不出任何一丝出彩之处,顿时哈哈大笑道:“就你这样,还想报告朝廷,不知天高地厚。”
沈重眉头一皱,他的确没有机会报告朝廷,但是可不代表他就制服不了李畅。
看着沈重还想动手的样子,李畅挑衅说道:“怎么还想打人,只要你敢打我,你就准备进牢房吧。”
沈重眉梢一挑,这李畅真是贱的可以啊!
这时,不远处传来一声声整齐的脚步声,“让开让开,衙门办事,闲杂人等都离开。”
循声望去,沈重看见有十来个穿着衙役服装的中年男人佩带刀鞘跑了过来,推开人群直接来到沈重面前。
沈重不自觉的松开手,心里奇怪,这些衙役来的可真是及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