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晓旭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口啤酒,激得她全身一阵哆嗦,急忙将啤酒放在桌上,紧蹙秀眉,不断大口呼吸。
赵金秋瞧她这样,觉得好笑,心想:刘家的家风严谨,这小丫头平时在家自然滴酒不沾,自从来到林场之后,父母都没在身边了,终究也算是踏入社会。
但她哥姐将她保护得不错,所以也就一直都没有喝酒的机会。
如果让她父母知道了,他们的假亲家公强行带着他们的三个儿女喝酒,真不知道会作何感想!
再一转头看向刘立峰,只见刘立峰脸上俨然一派视死如归的神情,咬紧牙关,颇有些舍身取义的意味。
赵吉庆今天心情格外畅爽,这段时间以来儿子的运气实在不错,在治病救人方面达到了一般人望尘莫及的地步,林场里的人都称儿子为‘神医’。
而且还成了钱百万采办木材的一把手,一点力气都不用费,就赚得盆满钵满。
再加上儿媳跟儿子一直相处和睦,小两口始终都没有闹红过脸子,他这个当老人的可真是欣慰。
当然,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媳其实是个有名无实的,这场婚姻只不过是刘晓芸用来当作挡箭牌,那么他只怕是都会当场直接昏迷过去。
刘晓芸紧挨着赵金秋坐在饭桌前,早晨的她宛如一朵出水芙蓉,语笑嫣然,内心中充满感激地瞧着赵吉庆,平时她虽然不跟赵金秋多做交流,但心里明镜似的。
若不是因为赵金秋,林场里那些如狼似虎的男人们,估计早就已经将自己缠出抑郁症来了!
她住进赵金秋家里的这几个月时间里,那可真是将十指不沾阳春水演绎到了极致。
赵吉庆对她这个当儿媳的礼遇有加,凡事亲力亲为,基本上除了刘晓芸的短裤、袜子之类,赵吉庆把平时的活儿全都包揽下来了,任劳任怨。
“爸,我敬您一杯!”刘晓芸快速起身,将瓶中酒倒了满满一大杯,双手托着杯底,莞尔一笑,一仰头,一饮而尽。
赵吉庆自然是笑得合不拢嘴,无比宠溺地瞧着自己的儿媳,不停满意点头,朝着赵金秋用力一挤眼睛,笑道:“你跟晓芸也该加把劲儿了啊,给我生个大胖孙子!”
刘晓芸听了,差点没被这一口酒呛到。
低头斜睨了赵金秋一眼,只见赵金秋正摇头苦笑,也不吭声,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下出现一只大手,想都不想,立即在暗中掐了赵金秋一把,皮笑肉不笑。
赵金秋“哎唷”一声,迅速将手抽回,拉了拉刘晓芸的小拇指,道:“媳妇,别光喝酒,坐下来吃点饺子。”
刘晓芸哼了一声,缓缓落座,拿起筷子夹了一只饺子放在赵金秋面前的碟子里,道:“吃呀,当心别噎着。”
赵金秋看她阴森森的眼神,心道:好家伙,你是想说,当心别把我噎死吧!
实际上经过这几个月,刘晓芸打从心底已对赵金秋大有改观,对赵金秋的印象也从起初的胆小懦弱、不求上进,产生了翻天覆地一般的巨大变化。
她跟赵金秋每天住在同一屋檐下,孤男寡女,干柴烈火,要说真没点那种想法又怎么可能,但她是典型的这个时代的女人,那种视贞操如命。
虽然内心已经对赵金秋有了一些认可,但这种认可却并没有转化为她跟赵金秋同床共枕的原始欲望。
认可是有,却也仅限于此,打从内心还是没有意愿接受赵金秋。
大概前身在她心中留下的糟糕印象是根深蒂固的,极难颠覆。
再加上她的个性其实相当执拗,同时又相当自负,对自己的眼光无与伦比的相信,她对什么事情一旦是认定了,别人无论说什么都无法改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