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之后的清晨起了薄雾,路边的狗尾巴草已经变成黄绿色。
扯了4根做了一个黄绿色的小狗,准备拿去送给同桌俞子润。
到教室后同桌已经在背诵英语单词了,王建昆坐下后让她把手伸出来,俞子润以为他要把打火机给他,伸出白嫩的小手,掌心向上。
王建昆把攥在手里的小狗放到她掌心里,没想到俞子润惊慌的缩回小手,小狗掉在地上。
“毛茸茸的是什么啊,不会是虫子吧?”
“狗尾巴草做的小狗,没见过吗?”王建昆从地上捡起拿到同桌跟前道。
“没见过,刚才没看清,摸上去毛茸茸的扎手以为是你拿虫子捉弄我。”
“原来你怕虫子啊?”
“哼,我才不怕,刚才太突然了,这小狗你做的吗?还挺可爱的。”
“是的啊,我爷爷教我做的,送你了。”
“好吧,你刚才吓到我了,拿这个小狗当赔我了。”
“本来就是要送你的,打火机还要不要了?”
“要,你拿来了吗?”
王建昆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新的绿色打火机,打着给俞子润看了下熄灭,递给她让她收好。
不是不想送镀锌的或是黄铜的,而是这两种零售价都挺贵的,怕同桌拿回家被她老爸说。
给完打火机后两人都开始认真早读了。
王建昆主要是练习口语,所以主要是读课文,模仿晚上收听的ABC和BBC主持人的语调,每篇课文都用两种语调分别读几遍。
早读下课后王建昆从抽屉里拿出饭盒,还拿出一个玻璃瓶,里面是奶奶做的梅干菜炒猪肉,猪肉是用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。
梅干菜吸收了油脂,打开瓶盖就有一股香味冒出。
同桌俞子润闻到后盯着看,王建昆见状倒了点给她,叫上方贵华过来拿饭盒也倒了点。
俞子润和她的朋友先走,方贵华和他走在后面。
去往食堂的路上,同学们一般都是三三两两走一起,性急的当然都跑前面去了,王建昆和方贵华边走边聊。
“你信写好没,什么时候去寄?”
“昨天晚上就写好了,等下吃完饭去传达室寄,我问过了,上午会有邮递员去那送信收信的。”
“那就好,等你家人都会做了,再教给胡春明还有其他几人的家人,光你家一家人做是不够的。”
“用量这么大吗,我看了下做棉芯也不是很复杂啊,我们一家好几个人做,每天一起可以做上千根吧。”
“不够,我们大队大部分人都在做,现在也才刚刚够用,但是今后还要扩大产量,可能要翻几翻,所以多叫上几家完全没问题,到时候你们几家做不完的可以分包给队里其他人,我让队里今后就收你们几家的。”
“这样啊,那确实要分给他们几家一起做。”
“对嘛,有福要同享,报纸上不是说了要先富带动后富,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嘛!”
排队打好稀饭和馒头,两人也没有回宿舍,就坐在操场边上的台阶吃早饭。
此时阳光透过薄雾照在身上暖洋洋的。
饭盒里黄色的油脂化在白色的米粥里,拿起馒头蘸点油脂后咬一口,又甜又带点咸香味。
两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这三种都是身体急需的营养,所以这三种味道混合着入口会觉得很美味。
两个馒头没几口就吃完了,此时本来炒得脆脆的梅干菜也泡软了,米粥还有点烫嘴,搅拌均匀慢慢喝。
3块大块的红烧肉慢慢露出,夹起一块肉送到嘴里,慢慢咀嚼,让肉味在口中留长一点。
虽然前两个月家里伙食改善了很多,但是对于肉好像永远吃不腻。
吃完肉把最后一点粥喝掉,两人往食堂水池走去。
方贵华感叹道:“还是你的伙食好啊,今后就紧跟着你了。”
“我也就是暑假有点开窍找到了几个好产品,昨天教给你家人做的棉芯如果做好了,你家会挣一大笔的,到时你三五天吃一次肉应该没问题了。”
洗完饭盒筷子后,方贵华提议去宿舍坐坐。
王建昆不想去,宿舍很挤,自己也不住那,跟那些人也不熟,说道:“你去吧,我先去教室了。”
在宿舍门口分开,王建昆独自往教室走去。
上午的数学课和物理课王建昆边听讲边思考无线电台的事情。
本来打算今天中午去邮电局去问问怎么申请报备的,但是已经答应教班长学骑摩托车,那就只能往后延了。
王建昆昨天晚上那么爽快的答应班长有几个原因。
第一个是班主任指定吴萧义当班长,可能是因为他家里有点背景,因为吴萧义入学排名也才第八名,前面好几个都没让当,让他当,背景肯定不简单。
第二个就是昨晚那两个高年级痞子居然很怕他,说明两个痞子知道他的名号,如果班长也是混混也说得通,但是他也是考了第八名入学的,平常也是照常上课,应该不是在外面混的,那就更说明他有背景有关系了。
第三个就是他居然是骑自行车上学的,那个车棚里的自行车一般都是校内领导和资深老师的,年轻老师都是走路上下班或者住食堂边上新修的教室宿舍,他能骑自行车上下学说明家里有钱或者有权。
以上三点促使王建昆爽快答应了,并且还答应借摩托车给他骑。
毕竟自己离开生产队,在县城没有借得上的力,昨天晚上如果没有班长站出来,自己就只能使用武力了。
虽然自己有超能力,借用超能力的辅助自己可以轻松搞定几个人,但是动武是最下乘的。
而且很难凭借武力就此摆脱这些牛皮糖的纠缠,麻烦将会无穷无尽。
如果能跟班长搞好关系,不说借势做些什么,但至少可以帮忙抵挡一些低级的麻烦。
上午四节课王建昆把短波电台的调制部分设计好了,图纸等下午或者晚自习再画。
第四节课铃声一响,班长就跑过来找他了。
平常的班长都是很稳重,主持班会和管理晚自习纪律时都很有章法的,没想到遇到了喜欢的东西居然这么急。
王建昆叫上方贵华一起,和班长去车棚取自行车,然后再一起去东门桥边新开没多久的饭馆吃饭。
班长应该是提前跟饭馆老板说好了,他们仨到了没一会,3菜1汤就上来了。
有青红椒炒五花肉,红烧鱼块,炒豆角,还有个丝瓜蛋汤。
班长见菜上来了,招呼道:“快吃,吃完咱们赶紧去你那学车。”
王建昆点点头没回话,夹菜吃饭。
这饭馆老板手艺挺好的,仨人把菜全吃完了,最后用丝瓜汤泡饭,饭都上了第二盆。
吃完班长也不结账,走出门口后解释道:“早上定餐已经付了,这家饭店菜还行吧?”
“挺好吃的,应该有正经学过厨艺的吧,不然做不了这么好。”
“他是从县政府食堂出来的,跟着师傅学了10年手艺了,但他师傅还能多干几年,他升不上去,现在不是越来越开放了吗?我哥给他指了条路出来单干了。”
“哦,那你哥跟这老板关系挺好啊,虽然升不上去,那也是个铁饭碗啊。”
“我哥跟他从小玩到大的,他现在孩子多,工资就那么点,之前是没办法只能在里面熬着,现在能出来多挣点不也挺好?”
“那是,树挪死人挪活,现在改革开放,能挣钱比挨饿受穷好啊!”
就着这个老板出来单干的话题,两人聊了一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