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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掌柜的人真好啊!”其他人也在夸奖他。
胖掌柜不好意思的挠挠头,“这算什么,现在大家都过的这么好,正因为陛下的英明,大家手里都能有余钱了,我这个酒楼也因此能开下去了,这要多谢大家捧场啊!互相帮助,互相帮助!”
“掌柜的!你们家招牌鱼给我留下啊!我今天下午来!”周围人吵吵闹闹的要掌柜的留菜。
“好说好说!”胖掌柜的生意一下子就火爆了。
这倒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。
宋廉收了胖掌柜的钱后,便走向最近的一家棺材店。
涟笙下马走进酒楼。侍卫和小扇子跟进酒楼,另一侍卫负责将马拴好。
涟笙抬脚走进去,订了上好的客房,用餐都是在客栈。
由于这个镇子人挺多,第一天就碰到了一男子卖身葬父的事情,看来以后会碰到有意思的事情,涟笙决定在这个镇子多呆两天。
第二天一早,涟笙从客房下楼吃早饭,宋廉已经站在了客栈,他正在柜台和胖掌柜说些什么,宋廉侧耳倾听。
在清晨的阳光的照射下,宋廉整个人仿佛在发光,不知道胖掌柜突然说了些什么,宋廉嘴角扬起一抹笑容,这一刻的他充满着迷人的气质,微微昂起头,认真倾听别人说话,高贵又平易近人,像是贵公子一样。
感受到被人注视,宋廉抬起头,看到了涟笙,宋廉直视着涟笙,对她点点头。显然,宋廉记得昨天坐在高头大马上视线比旁人都要高的涟笙。
涟笙坐在靠窗的座位上,侍卫二试吃过小二送上来的饭菜,涟笙才动筷子。
刚舀起一勺粥,激昂的音乐突然在酒楼正中央响起。
涟笙看过去,宋廉坐在酒楼正中央,他的面前放着一桌案,桌案上放着一把琴,那琴身看起来圆滑、亮泽,一看就是主人被经常抚摸、擦拭,精心呵护着的琴。
指骨分明的手指轻拨琴弦,一曲激昂的音乐响彻酒楼。
这音乐调动起来还在困倦、懒洋洋的客人的精神,他们一下子就精神了,陶醉在宋廉的琴曲中。
涟笙看了一眼宋廉,他俊俏的脸庞微微摇动,闭着眼沉醉在琴曲中,手指像跳舞一样在琴上跳动。一眼之后,涟笙便不感兴趣的继续用膳了。
涟笙不喜欢弹琴,小时候她学过,那时候还小,学琴指甲总是会劈,她疼的眼泪汪汪的,可是那学费不能退回,她家人让她必须学习,所以她必须咬牙坚持学下去。
等到涟笙学会一首曲子之后,那教琴先生也该收再一次的学费了,涟笙决定不学了,家里也没有给她交学费,涟笙从那之后,再也不会碰琴了。
无论琴艺多么高超,曲子多么动听,也激不起涟笙一丝对琴的兴趣了。
吃过早饭,涟笙就带着小扇子在镇子里转悠。涟笙发现这里的百姓还是很知足的,人也善良,争吵很少,邻里很是和睦,和睦到,涟笙根本找不到需要解决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