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幕后英雄,为他人做嫁衣是一个文字工作者的修养,也是文字工作者的境界。
自从上次安阳县机关文秘人员培训班结束后,调动了他们的写作积极性,积极为文秘工作简报投稿,张永丽收到他们的稿件后认真修改,除了在文秘工作简报上刊登外,还把有有价值的,有新意的稿件进行改写,然后推荐给有关刊物。她只署上作者的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,而不署自己的名字。
水电局一个通讯员的一篇稿件被某家刊物采用,稿费寄给了作者,在水电局做秘书工作的王永新,收到稿费十分惊讶地问,“我从来没有给这个刊物投过稿呀,怎么会收到50元的稿费呢?”
“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?”机关收发员说。
“那我得问一问政研室的同志,是不是稿费寄错了?”于是他把电话打到了政研室,“你好,我是王永新,收到了刊物的50元稿费,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,所以问一问你们。”王永新说。
接电话的是李素丽,“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情,我问一问张主任吧。”李素丽说。
“好的,我等你的消息。”王永新说。
刚好张永丽去县里开会去了。等她回到办公室,李素丽把王永新收到的稿费情况,告诉了张永丽。“哦,我忘记告诉你们了,上次这位同志写的一篇秘书工作体会文章,我给他重新修改,以他的名义寄给了这个刊物,稿件被采用了,估计是杂志社给他寄的稿费吧。”
“哦,是这么回事儿,张主任这是在做无名英雄嘛。”李素丽敬佩地说。
“不是的。我觉得基层同志写稿子不容易,他们都是业余写稿,家里有许多事情,都是利用休息的时间写稿子。我给他们把稿子修改得比原稿好些,这些稿件不仅在我们自己办的简报上刊登,而且想办法发到外地刊物上,那样会更能调动他们的写稿积极性,让更多的文字爱好者积极投稿。“
“我发现王永新这篇稿子写得有新意,于是给他作了大篇幅的修改,然后寄给了这家刊物编辑,没有想到稿件被杂志社采用了。其实这是秘书工作人员的功劳,我只是给他修改一下稿子,如果他文章‘底色’不成功,我修改得再好也没有,所以稿费他的劳动所得,寄给他才是合情合理的。”张永丽解释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