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卧禁留灯、供水忌井泉,学道人行住坐卧要了解的规矩!
禁忌起源甚古,距今约一万八千年前的山顶洞人,在死者身旁撒红色铁矿粉粒,反映了我国原始人群的禁忌行为。
到了殷代,甲骨卜辞中常常有为了征伐、狩猎、祭祀而占卜的记载,其中所说做某事不吉就是禁忌的一种。
《周易》里也有关于禁忌方面的记载,其中小畜上九爻辞就说:“月几望,君子征凶。”
《礼记·礼义》中说:“君子有终身之丧,忌日之谓也。忌日不用,非不祥也。”这就是说,忌日是亲属的死日,这天不做其他事,不是因为以死为不祥而回避。
所以禁忌并不一定就是否定其事,而只是规定忌日不做超越规定的事。
道教禁忌继承和发展了汉代以前有关禁忌的内容,并把它贯穿于道教信仰者的日常生活中。
道徒的行住坐卧、饮食起居以及各种仪式都有禁忌,诸如暮莫远行,卧莫燃烛,勿居崇奉六天及事山川魔神者之室,供水忌汲井泉,须于夜半子时取河水,或特忌斩衰孝子、新婚妇人、月信未断及疥疮废疾者升斋堂庭坛。
但就其涉及的问题,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原始的自然崇拜
道教禁止北向便溺、北向理发、北向唾骂、北向解脱衣裳,或仰视三光,怒视日月星辰。
道教有《五斗经》,特别重视北斗,认为北斗“为造化之枢机,作人神之主宰······有回死注生之功,有消灭度厄之力。”说明道教禁止北向做污秽事是出于对北斗的崇奉。
其实,在我国,崇拜日月星辰之神起源很古老,殷墟卜辞就是“宾日”、“出日”、“人日”等的记录,这可能源于殷人对日神有朝夕迎送的礼拜仪式。
成书于春秋或战国时期的《尚书·舜典》有:“肆类于上帝,于六宗,望于山川,遍于群神”的记载,所谓类、望是指对不同神灵的不同祭法。
“六宗”是被祭的对象,包括“天宗”三:日、月、星,“地宗”三:河、海、岱(泰山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