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五十一章 身陷官司(1 / 2)夜莺也难逃首页

沈初安不敢不把这话放心里,她相信傅淮宸什么都做得出来,他能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给王衡的公司带来一堆麻烦,要针对一个没钱没势,刚工作没几年的人实在太简单了。

沈初安已经做好了在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工作的觉悟,这也没关系,大不了做两年的自由职业,她可以网上接点单子,翻译国内的小说对接海外,再不就是在汉化组翻译一下生肉赚点打赏,钱不多,养活自己足够了。

可她还是大大低估了傅淮宸的能量。

三天后,她收到了法院传票,就是她承接的作品的版权问题,被几个业内的作者联名告上了法庭,要赔偿很大一笔钱。

她做的这个事本就属于灰色地带,民不举官不究,她又是玩儿票性质的赚点零花钱,怎么“举”也万万举不到她头上,不用想也知道是谁谁的手笔。

这边的官司焦头烂额,那头警察又上门了。

跟警察一块来的还有两个男人,一个穿着西服,梳着大背头,胸前挂了个牌子,上面写着XX律师事务所,另一个穿着比较时尚,头发很长,染成烟蓝色,长发被扎成了小辫子,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似乎有些外国血统。

“我是假日海岛开发项目的负责人,我姓乔。”扎小辫的男人朝她伸出手。

沈初安只是迷茫的看着他。

乔先生的手僵在半空,颇有些尴尬地甩甩,很有礼貌的问她,海岛得到项目已经进行到中期,这个月还有上个月的拖欠的钱款什么时候能交齐呢?

沈初安茫然的接过账单,一笔笔开销写的明明白白,共计欠款六千六百万。

“这是傅淮宸的账单,你们应该找他,跟我没有关系!我上次就已经说过了!”

她又是生气,又是慌乱。

今天这些人显然是有备而来,就像那个把她搞得焦头烂额的官司一样。

果不其然,乔先生不慌不忙,拿出了一份合同递给她:“开发的定金的确是傅先生付的款,但跟我们签合同的人确实是您。”

全英文的合同,沈初安看得并不吃力,但她宁愿自己从来不认得这些字。

合同确实是她签署的,千真万确,抵赖不得。

这是海岛的购买协议书和产权归属书。

那是在“离婚”前夜,傅淮宸带她去的那场拍卖会,他花了高价买下的这座岛,然后哄着她在归属人那一栏签下了名字。

在签字的时候,傅淮宸的手还在她衣服下面兴风作浪。

当时她并没有想太多,只想着赶紧签完走人,那里预料到日后会给自己挖下这么大的坑!

在她没有细看的部分,也就是最后一页合同上还有一项特别的条款,那就是拍下这座岛的同时也购买了这座岛的后续开发服务。

而产权所有人是她,换句话说,所有开发资金都必须由沈初安承担。

先前傅淮宸帮她付了一部分,现在他停止付款,债主当即就上门了。

沈初安欲哭无泪,想笑也笑不出。

“我把岛卖了,用卖岛的钱支付开发费用,行吗?”

这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来了,他显然已经恭候多时。

他讲了一大堆的关于拍卖、转让的条款,听的沈初安一个头涨的两个大,总结一下就是,在卖岛之前,她必须先解决跟开发公司的债务问题。

“如果解决不了,会怎么样?”她直说了:“我没有那么多钱,六千六百万,你就是把我卖了我也没有。”她看向旁边的警察:“你会抓我去坐牢吗?”

警察看着她,言简意赅:“如果核查您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的话,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