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潘明对小闲有一种复杂的心情。他曾经亲眼目睹,成达和小闲在法院阅卷室看卷宗,成达边看边摘抄,小闲则一目十行,翻得飞快。事后,小闲居然能把看过的东西一一复述出来,比成达记录的还准确。
他也曾经在法庭上看到这样的情景。
成达在法庭上问证人:3月23号晚上你在什么地方?
证人甲:我想想,那天我小孩的舅舅来了,我在家喝酒呢。
成达:你确定?
证人甲:确定。因为那天是我小孩子的生日。
成达:可是你在给警察作证的时候说,你在现场。而现场离你家大概有三个街区。你怎么解释?
证人甲:没有吧。我怎么可能这么说呢?
小闲递给成达一张纸条。上面写着:预。P347,6-10.
成达:请公诉人读一下预审卷第347页第6行到第10行。
公诉人:证人,你确实在预审中说,3月23日晚上你在凶案发生现场,看见一个被告人匆匆逃离。
证人甲:我想错了。我舅子是4月23日来我家喝酒的。3月23日我确实在现场。
成达说:你在预审卷中说,你借着月光看到了被告人的脸。
证人甲:对对,那天月光很亮。
小闲又递给成达一张纸条:阴历下月弦。
成达:可是那天是阴历月末,案发时根本没有月光。
另一次法庭庭审,成达跟公诉人辩论。小闲充当助理,不时提醒成达。
小闲在法庭上给成达递纸条。
成达跟公诉人辩论,脱口说出一串数字:
被告的生日是1987年7月22日。
他妻子的生日是1986年6月10日。
被告孩子的生日是2003年5月5日。
他们家没有人那天过生日。
被告姐姐家的门牌号是幸福街125号。预审卷165页第三行有记载,被告所说不实。
还有一次,小闲在邮局调看了一张电话记录。
法庭上,成达需要的时候,小闲给成达纸条。
成达向法庭道:我可以出示被告人在案发那天打过的17个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的名单。分别是:张卫平,1389456565;
李向东,1367890987;钱守亮,1356747890;…….这些人都可以证明我的被告人当天的行踪,他不可能有做案时间。
更奇绝的是,成达和小闲到法庭签收判决书,法官问成达:我们的卷宗有17本之多,你只看了几个小时,怎么能记住那么多内容?
成达:“我没有那个本事,但是我的助理有过目不忘之能。”
法官:“真的?”
成达:“您可以随便拿一份东西给她,给她三分钟,让她看完一页,她能背给你听。”
法官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,美国作家威廉曼彻斯特著的《光荣与梦想》第一册,打开94页第二章,让小闲看。
小闲道:“这一页只有半页文字,我一分钟就够了。”
小闲一目十行看了两遍,把书放下,背道:‘第二章,罗斯福
总统大选后不久,一群共产党人毫无征兆地出现在纽约东65街49号前,罗斯福总统接待了他们。一个人突然吼道:我们希望你告诉胡佛总统,联邦政府必须…….没等他说完,罗斯福就急切地打断“我无权告诉总统该做什么,在联邦政府里,我只是一名普通公民。”这是实话,没有那样的大权之前,他不会插手。之后,他坐上了纽约地产巨鳄文森特、阿斯特的游艇出海钓鱼,组织了一个不显眼的内阁。他自己也时刻保持随和。……..’”
法官边听边看着书对照,不由呆住了:“真是了不起,居然一字不错!你真是天才!”
成达:“我一开始也不信,我们在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律师,她一个连毕业证都没有的三无人员也去应聘,还给我露了一手,她随手拿起一页我们律师所的介绍材料,看了一眼,就背诵如流。”
二
潘明边开车边想着这些的时候,成达对小闲:“你给我当书记员,确实是大材小用了。不过你要是离开,我还真舍不得。”
小闲:“人算不如天算,我有预感,不光是我,所有的人都会离开你,这个律师所也将不复存在。”
成达:“什么?说你胖你还喘上了?”
潘明脸色大变,手也抖了一下。
茜雪:“大明,你干啥呢。”
小闲坏笑着看着大明:“你心虚了?”
茜雪:“小闲,你说什么呢,怎么像个妖精似的,尽说妖话。”
小闲泪如雨下:“我们中的四个人中,有人会出卖成达律师,成律师将因此入狱,茜雪姐,你将在狱神庙里出现,而我该咋办?我该去哪里?”
大明:“你说什么呢,满嘴鬼话。”
小闲:“这是劫数,就算我看到了结局,我也不能阻止,一切都无可挽回!”
成达突然用拳头打砸自己的脑袋:“那天喝了小闲的酒,脑子一直晕晕乎乎的,到现在都不清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