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是沈苏知道肯定会说他多想了,因为她从小到大做事情、学东西都是踏踏实实的,从来没有出现过忘本的情况。
秋收过后便是八月底了,沈苏离开医馆,路过镇上的书铺,给沈书买了几本书,又给自己买了本字帖。
因为她发现她写的字实在是太丑了。
这里的字是她那个时候的繁体字,才看的时候勉强能认得出来,但从来没拿过毛笔,写字的时候总是歪歪扭扭的。
连沈书看到了,都要说一句:“阿姐,你的字真的要好好练练了。”
于是沈苏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,看来写的真的很差劲啊。
这不,第二天就到了书铺,给自己买了一本字帖。
买回去后,沈苏打开看了看,只看到那字帖的字清俊灵秀,颇有风骨,不免暗叹一声,字帖的主人真真写的一手好字,不由得兴致勃勃的练了起来。
沈苏学什么东西都非常认真,学医是这样,练字也是这样。
于是不消几天,沈苏的字便已经练的像模像样了,不说大家风范,但起码已经端端正正,有了几分秀气了。
二丫练刺绣连累了,变跟着姐姐练字。
她也认识一些字,小时候沈书上私塾认字回来,便会把当天所学的知识教给她,两人一起分享,一起学习,久而久之也认识了不少字。
不过家里也不富裕,自然不可能买纸来给她练字,只能用树枝在地上滑着写,用毛笔写出来的字自然便不可能会好看了。
所以沈苏买字帖的时候也顺便给二丫买了一本,希望她能多认写字,读书明理,多学些知识总归是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