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沈念的背影消失在转弯处,陆柯斜跨着旧的帆布书包,转身往家走。 他家就在学校后面隔了两条街的地方,不算远,步行也就十几分钟。破旧的土房并不大,院子也很小。关上院门,陆柯喊了一声,“妈。” 等了半天却没有回应。 陆柯走进去,满屋子转了一圈,没有发现陆青晗的身影。将书包放在自己床上,去掀锅盖,与他想的一样,什么都没留下,炉子里连点儿火炭都没有,只有灶台上残留的温度预示着,陆青晗晚上是做过饭的。 旁边架子上的盘子里,放了两个已经发干的玉米饼子。 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刚刚那半盒饺子,陆柯根本没吃饱。不管沈念给他饺子是什么心态,他都非常感激,没人知道,开学到现在,半个月的时间,他晚上都没吃过饭。 更没人知道的是,家里的早饭和午饭都是他做的,不仅如此,所有家务都要他动手,包括陆青晗的衣服,也要他洗,但凡有一点儿让陆青晗不顺心,面对他的只有打骂。 陆柯拿起一个饼子,放在嘴里咬一口,饼子很硬,咬着很费劲,他拿起暖壶,早上烧的开水还没喝完,给自己倒了一碗水,将饼子掰碎泡进水里,刚吃了一口…… “那饼子是明天的早饭,你现在吃了,明天早上就饿着吧。”陆青晗从外面走回来,语气不善。 “妈,你回来了。”陆柯并没有放下碗,面色平静地喊了一声。 陆青晗靠在门边,斜眼睛打量着陆柯,“今天回来挺早,作业写完了?” 陆柯点点头,“是。” “好好学习,别给我弄些幺蛾子,班级里那些同学,有哪个能考上京大的?期中考试考不了第一,看我怎么收拾你!”陆青晗开始说教,“你那死鬼爹指望不上,我这么多年带着你,连个男人都没找,还不是怕你有了后爹受委屈?你考上京大,才能有出息,可记得了?” 陆柯紧紧捏着瓷碗的边缘,面上却什么都未显,声音淡淡,“记得了。” “明天早点儿起,把被单洗了,这都脏成什么样儿了,也不看看。”陆青晗声音从里屋传来。 陆柯应了一声,飞速吃完碗里的饼子,回屋看书去了。 沈念一瘸一拐回到家,家里人可心疼够呛,都跑来嘘寒问暖,只有沈恒的脸臭臭的,“你个死丫头,不是说一会儿去接你么?” 沈忆捧了一罐麦乳精放在沈念桌子上,“念念知道学习了,给你补补身子。” 沈念一把揽住沈忆的腰,“姐,你真好。” “脚扭了,倒学会嘴甜了,看你期中考试能考几分。”沈恒哼了一声,转身离开。 “哎,哥这脾气,估计找不着媳妇儿了。”沈念嘟囔着。 别人没听清,沈忆可听的真真儿的,“让哥听见,小心挨揍。” 沈念吐吐舌头,“好啦,姐你快休息去,上班一天怪累的,我看会儿书就睡觉。” 沈念把沈忆撵走,继续背唐诗,等到睡觉的时候都后半夜三点了,终于搞定了这本唐诗三百首。 第二天沈念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去上学,坐在座位上,秦蔓一惊一乍的,“我说念念,你大晚上偷鸡去了?” 沈念哈欠连天,瞪了秦蔓一眼,慢悠悠地道,“偷鸡这个词不文雅啊,小蔓蔓,你学坏了。” 秦蔓不明所以,“偷鸡怎么了?鸡有什么问题吗?” 俩人讨论的声音有点儿大,前排的小男生回过头,异样地眼光看了她俩一眼。 沈念轻咳了两声,“没什么问题,小鸡炖蘑菇挺好吃的。” 星期六就一上午的课,下午休息,放学之前,沈念光荣地被陆青晗拎到了办公室。 沈念拄了个棍子,这是早上上学,让沈恒帮忙准备的,她就知道陆青晗不会那么好心给她个地方坐,有备无患哪。 “抄的东西呢?”陆青晗看沈念两手空空,心中窃喜。 沈念瘪瘪嘴,眼圈发红,开始掉眼泪,抽抽搭搭的,好不可怜,“陆、陆老师,你知道的,现在一张纸多贵,笔更贵,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为了让我多学习,长知识。都说,好记性不如烂笔头,可是我们家条件你是知道的,我哥还没娶媳妇儿呢,哪里有那么多钱买本,买笔。就是一张纸也是很珍贵的。陆老师,我实在不能因为我学习,却让我哥娶不上媳妇儿,那样我一辈子都会不安。所以,我就把这本书都背下来了,陆老师,我知道你人好,为了我哥,你不会在意的吧。” 沈念说了一大通话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左一句沈恒娶媳妇,右一句沈恒娶媳妇,给陆青晗弄得一愣一愣的。如果沈恒不娶媳妇儿?那可不行…… 家家给儿子攒钱娶媳妇儿都是人之常情,陆青晗咳了两声,“行了行了,别哭了,你说你都背下来了?”反正她是不信的,就沈念那脑袋,还能会背诗? 沈念点点头,咬着下唇,可怜兮兮地盯着陆青晗,任谁看了都想安慰安慰,实在是太委屈了。 “算了算了,看在你脚扭伤的份儿上,你要是全都背下来,这次就算了,以后要好好学习知道吗?”几位没走的老师都往她这瞧,那眼神好像就是在控诉她欺负小姑娘一样,赶紧松了口,随手翻着书,翻到哪页就让沈念背哪个。 她原本以为沈念背不下来的,可是越考越不对劲儿。 沈念竟然一字不差地全都背了出来,这对陆青晗来说,哪里是惊讶,简直是惊吓。但是刚才话都说出口了,周围好几个老师都听见了,收回来太没面子,这个事儿只能这么不了了之了。 又板着脸像模像样地嘱咐沈念两句,终于把她放了回去。 出了办公室门,沈念吐了一口气,这一关总算过去了。 回到教室收拾书包,发现一个人都没有,没想到陆柯中午不在学校学习啊,沈念嘀咕了一句拿上书包慢腾腾地下楼,沈恒已经等在学校外面了。 中午吃了饭,趁着大家睡午觉,沈念拄着那根木棍,烧了一大锅水,将家里人的脏衣服搬到外面,全都洗了。 等到沈忆他们起床准备去上班,沈念第一遍已经洗的差不多了。 “念念,你脚还没好呢,怎么干这些活?”沈忆满脸不赞同。 “我坐着啊,又伤不到脚,姐,呆着也是呆着,你们去上班赚钱,我总得干点儿什么。”沈念讨好地说道。 “下次等我下班回来洗,听见了吗?”沈忆交代一声急匆匆去上班,一开院门,外面人影闪过,沈念看着特别像方诚钺。还没等一探究竟,沈忆将大门关上,隔绝了视线。 沈德运和沈恒也都去上班了,刘春桥又拿了个盆子帮沈念洗第二遍,顺便晾衣服,“我家念念长大了,都知道干活了。” 看着刘春桥脸上的笑容,眼中的关爱,沈念心中暖流划过,有妈妈真好。 洗完衣服,刘春桥出去买了两斤猪肉回来,沈念知道,明天王振平第一次上门,总得给做点儿好吃的。 晚上沈忆下班,也没提方诚钺的事儿,饭吃了一半,家里突然来了个不速之客,方诚钺。 这次的方诚钺和那天沈念见到不太一样,剃了个小平头,走路不晃悠了,一直不离手的烟也不见了,整个一良家俊美小少年。 如果没记错,方诚钺今年才19岁,比沈忆就大一岁。原作者绝对是男主亲妈,这方诚钺一捯饬,绝对让人挪不开眼睛。浓眉大眼,鼻梁高挺,棱角分明的。 只是这一身蓝色劳动布的衣服,拉低了方诚钺的档次,但是现在走在大街上都是这打扮,方诚钺绝对是最出挑的。 沈忆看见他蹙了蹙眉,放下筷子站起身,“我中午不是跟你说清楚了吗,我已经跟王振平在谈朋友了。” 方诚钺将手里的东西放在桌角上,沈念定睛一看,两个罐头,还有两份桃酥。 “我知道。”方诚钺点点头,哪里还有街边混子的样子,他看向沈德运和刘春桥,“叔叔、婶子,我今天来,是想跟你们说,我是真的喜欢沈忆,她喜不喜欢我没关系,但是我今天必须说出来,如果你们答应让沈忆嫁给我,我保证,我会努力赚钱,对她好一辈子。” 沈念虽然猜到她告诉方诚钺这个消息以后,他会有所准备,却没想到是这样。听了他的话,沈念只想捂眼睛,这是地主家傻儿子吗? 打扮一新,带着礼物来告白,还是对老两口?什么骚操作! 你的精明果敢呢?霸道强势呢?都TM喂狗了? 刘春桥和沈德运对视一眼,“这……小方啊,婶子不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人,小忆的婚事还得她自己做主,我们也就是帮她把把关。你、你的心意我们知道了,我们当父母的,总是希望儿女幸福,你说呢?” 方诚钺低下头,似乎在思考着什么。 沈忆将桌子上的东西塞回方诚钺手里,“快回去吧,这些东西给方伯伯补补身子。” 方诚钺重新抬起头,眼中小火苗在跳动,“婶子说的对,为了沈忆的幸福,我知道怎么做了。” 送走了方诚钺,他带来的东西却没拿走。不过大家还是松了口气,至少这孩子没再纠缠。 可是沈念怎么听着最后一句话怎么不对劲儿,这地主家傻儿子还想干点儿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