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伦一摊手:“阻止你?不,不,从主观上来说我并没有这种意愿。我只是个路过的旅人,完成每天工作后唯一的一点乐趣就是来到这楼顶看风景。今晚月亮很美,从我这个角度看,它与皇宫都位于黄金分割线上。如果把我所见的景象画下来,几乎可以做成明信片了。
所以我不太想让一具死尸或者一摊鲜血破坏整个画面的美感。但是……”
西蒙阴沉着脸说道:“有人告诉我,只有在‘但是’以后,对话才算正式开始。”
拜伦笑了“这么说的人一定是个智者。接下来我就要告诉你但是以后的事情。
我在看风景的时候往往喜欢喝些酒,就像这样……”
他一掩斗篷,手中忽然多了一只水晶杯,里面盛着一小半猩红色的液体,他拿起杯子抿了一小口。
饮料的气味发散开来,是一股浓郁的花香里夹杂着药水的味道。不过可以肯定那绝不是酒。因为仔细的辨认一下,就不难发现这气味里还夹杂着若有若无的血腥。
西蒙感到一阵恶心,大声问道:“可恶,你喝的是什么?”
“这是我特制的弗朗明戈调味酒,如果你是问我调酒的原料,我可以明确告诉你——是人的血。”
西蒙倒吸一口冷气。在战场上,他见过不少杀人如麻的亡命徒,但没有一个比眼前这个男子更另人恐惧。因为他似乎根本不把人类当作“人”来看待,仿佛他们只是鸡鸭一样的动物。
奴隶主常把奴隶当作牲畜,大多数奴隶也把主人视作虎狼。但那是有意为之,是一种不公平制度刻意制造出来的仇恨。无论再怎么相互厌恶,两者从心底还是认同对方“人”这个基本身份的。
这位拜伦则不同,他发自内心的觉得人类和食材属于同样的范畴。
有的农夫在无聊时会和自家养的鸡、猪、羊讲话。但要吃肉时,他不会因为某次沟通而少杀一只。拜伦和西蒙对话时,就颇有这种感觉。
只听拜伦继续说道:“你也看见了,最后一口酒已被我喝掉。但此刻我兴致高涨,还想再来一点。我本来还在犹豫,因为在这里工作的那名敲钟人又丑又驼,他血的味道恐怕好不哪去。
但是你,凡人,你很不同。你年轻,又十分有力量,味道应该是万里挑一的极品。因此我请你献出鲜血作为我调酒的原料,可以吗?”
西蒙眼中现出两道寒光,他阴沉着脸道:“我要是告诉你不可以呢?先生。”
“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凡人的想法,老老实实的让我在脖子上割个口子,然后安稳的去死是件多幸福的事!你们为什么总要拒绝这种恩赐?既然你不同意,那我只好亲手来取了。”
拜伦无奈的叹了口气,随即身影一晃便不见了。西蒙虽然已经见识过这种神速,但仍然大吃一惊。他稳住心神,心无旁骛,长剑直接向身后一插。只听砰的一声响,仿佛击中了什么似金似木的东西。西蒙回头一看,拜伦居然仅凭两片指甲就死死钳住了自己的长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