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四章(1 / 1)莫争的事首页

第二日,破晓之时,城门刚开,守门的士兵还靠在墙根打瞌睡,大街上几乎没什么人,那时候李莫争就挑着担子出来了,带着明蕊刚做出来的馒头,第一个出了城门,有时候,假如守城门的士兵醒着没犯迷糊,李莫争会送个热乎的馒头给人家,与人为善。秉持着这样一点善意,有时候,守城的士兵会为李莫争延迟那么几刻钟,然后再关城门。  明蕊说过许多次,让李莫争早上多睡会,少砍几棵竹子没关系,可是李莫争听了一次后,早上晚起了一个时辰,回来却就晚了一个时辰,城门大关,她只得在城外破庙将就了一晚,明蕊也一夜未眠。  还是早去早回,但是大山离阳镇不远也得步行两个时辰,一个来回就是半天,山路崎岖,车行不进,一步一步全凭李莫争的两只脚,偷不了半点闲。  羊肠一样的小道弯弯曲曲,李莫争走了一年多,哪里陡哪里平,李莫争的心里有数,只是昨日一阵的雨水让小路变得泥泞,光裸的泥道不如野草地好走,还有雨后冒出来的不少蘑菇,引得李莫争脚步一转,偏离的原先的道路,遇上了一只偷肉吃的兔子。  山林里面,飞禽走兽,虫蛭蚁蝉的东西不少,李莫争练了一身半吊子的武艺,虽说主要是为了强身健体,但一些扎实的格斗技巧还是有的,擒一只兔子还是不在话下。  没多想,李莫争把兔子一捆,丟到背篓里,准备回去给明蕊炖汤。  “吃肉的兔子怎么着该比吃草的要好吃点吧.”李莫争嘀咕,就地大砍刀一挥,冲天高的翠竹倒地,正好二十个灯笼,四十个铜子。  一边李莫争砍完了竹子,在那慢条斯理地做着细活,行云流水的动作透露出一个匠人的熟稔。另一边,有一美人,缓步林间,清疏俊雅,仿若九天的神祇。  此神祇于清晨穿雾而来,不是偶然。他原本要去的地方在半里之外,即李莫争原来砍竹子的地方,但是李莫争换了地方,美人也随之移步。  此便所谓心之所向,神之所往。  美人名曰裴辛言,是已故元帝的少师,元帝在位时曾言:裴师其人惊才绝艳,博学冠绝天下,有经纬之才。然而此言从未于人前说过,仅有一随侍女监在旁,其中不乏爱慕之意。然元帝垂暮,自知命不久已,在下诏册立新帝后,同时也接受了裴辛言辞官退隐的上书。  然新帝年幼时也曾受教于裴辛言,其涉猎之广博,见识之深远,新帝受益匪浅,对上书房的几个古板迂腐的老夫子更是厌弃,曾三下诏书,征裴辛言回朝,将其奉为帝师。  彼时裴辛言已隐于阳县,三道诏书,轰动了整个阳县,不得已,裴辛言弃宅移居山林。  当然帝师退隐,诏书特征这种事与李莫争无关,甚至那个时候李莫争还躺在床上病着,半死不活,自然李莫争也不会知道世上有裴辛言这个人,也不知道有个人时时在看着她。  以李莫争目前的状况来讲,她是个青春正好的妙龄少女,而裴辛言是个长着两撇小胡子的三十岁大叔,大叔看少女,李莫争难保不会生出生出什么奇怪的想法。  在这个阴阳颠倒的世界,李莫争是个异类。然而这个异类没有什么想要毁灭世界的想法,只是老老实实的做个蔑匠,弄两个铜子养家。  李莫争砍竹子砍的累了,脱了外衣,坐在地上休息,拿过背篓,在里面找水壶,一时大意,忘记了里面关着一只能吃肉的兔子,手一伸进去,食指指尖就被咬了一口,呼来血就冒了出来。  这兔子挺懂孙子兵法,知道攻其不备,出其不意,然后三十六计走为上,一溜烟就跑了,速度堪比出膛的子弹,倏~……  李莫争此时还有点会功夫人的自负,怎能被一只兔子欺负到头上了,当即就追了上去,然而兔子又生一计,使出移花接木一招,将一只无辜吃草的白兔子咬了一口,惊慌而逃,两只白兔子跑起来,除了一前一后外,居然难辨真假,能吃肉的兔子呲牙一笑,转身改道,溜回到自己主人身边,躲到了裴辛言的袍子里。  裴辛言看着李莫争飞快的跑远,俯身提着兔子的后颈,将其拎起,叹了一口气:“你这兔子,真是坏我好事,倒是把我的人给引走了,为以示惩戒,你回去就改吃素吧。”  兔子的两只红眼睛滴溜溜的斜看,显然是没把它主人的话放在心上,它知道裴辛言最是心软,不然也不会为李莫争一个普通的蔑匠动了心。  红尘千万,裴辛言出身风云搅动的西京,在男子最好的年华里他没有选择任何一人与他相知相伴,只因浮华的西京城里看不到一颗真心,看不到一思纯真的感情。  在这个阴阳颠倒的世界,男子的情感天生比女子细腻,他曾身处西京的权贵中心,但,却游离于浮华的边缘,因为只一眼,他就可洞察人心,知道周围人在想什么。  曾经有一个出身权贵的女人,赠扇于裴辛言,扇面上绘有两株荼蘼花树,并题有一行字:  今夕何夕,得与王子同赏……  笔法刚硬却圆润柔和,更难得透出一丝秀美,然裴辛言却从墨黑的扇面小字中窥得了情意背后的野心,甚为不喜,便将折扇弃之高阁。  诸如此事,繁不胜多。裴辛言在西京的宅院里堆了许多这样的东西,周朝大雪的灾年,裴辛言将那些东西全部都捐了出去,用做赈灾的物资。  新帝登基之时,裴辛言除了一身的名头,什么也没带走,来了这大山隐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