般若望着窗外的灰暗的亭台楼阁,似乎想起了一些陈年往事,越发沉默。
尉迟慎看着这只老吸血鬼,想起了曾在古书见过的白州和灵都。
那曾经是十分繁华的古都,至帝王,下至平民,奢侈之风盛行,就连普通的大街,也铺着昂贵的白玉石。
作为当时白州的王,般若是实力强悍的异人首领,没有人不服他的。
靠着血腥野蛮的统治手段,他的领地不断扩张,被他攻下的城池,也多半会遭遇屠城。
甚至有一种说法,浮屠到灵都的这条灵河,就是由于白州王杀戮太多,造成灵体堆积如山,互相倾轧,才自然生成的。
当然,这种说法也只是传说,无从验证了。
下了船,早已有穿着锦衣华服的仆从在岸边等候。
般若作为他们的帝王,这牌面着实够大。
接船的人少说也有成千万,还没看到般若的真人,就个个匍匐在地,低着头,不敢乱动。
“嚯!美男皇帝斯国一!”
“这可是白州王啊。”
“嘿嘿,白州王的传说,那是人尽皆知啊。”
叶凡等人被请了小轿,被一众的美人簇拥着,往那灯红酒绿的富贵繁华地前去。
……
“我们已经不算是还在人世了吧?”
繁华的夜市,来来往往穿着古装华服的男女,还有只有在电视里才见过的高大戏台,小桥流水,空中楼阁……种种的一切,都给了叶凡十分不真实的感觉。
嗯!
写的灵感又有了!
当然了,他这回来,不是为了取材的。
他这有要事要办。
不多时,轿子在一扇巨大的朱红色木门前停下。
抬头一看,“白王行宫”四个大字十分耀眼夺目。
虽说般若是在白州的灵都称帝,但到了后来,他的领地早已经有了几十个白州那么大。
白州的人,仍然习惯尊他为白州王,而不是像外界那样,叫他“血帝”什么的。
般若倒是不在乎外人对自己的称呼。
当年侍奉他的人,如今毫无例外都已经成了鬼。
最为讽刺的是,那些人哪怕是做了鬼,也无法离开灵都,还得继续侍奉白州王。
“千年时光转眼即逝,如今的灵都已经沉沦于鬼道,再无一点生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