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起来,这还是我第一次知道毛子来新加坡的目的,是想娶一位华人妻子回家。
在此之前,我的主观臆断一直维持着:他是为了逃避大多数俄罗斯男人会由于酒精消费和不断的压力,而在二十五岁左右开始脱发的悲惨现状。
“地方最喜欢你该去,人最想见该见,做想成为的人。”他断断续续地说,“或者,想你,七天这周你生命中的最后,你会去哪里?”
“跟我念,这周...是你...生命中的....最后...七天。”真不明白为什么毛子说英语像我学俄语一样艰难。
有时我想,毛子虽然看起来傻傻的,但实际上比谁都敏锐。
他该是看出我对故乡有所留恋,却不明白是因为什么,才借口他想来中国玩、想去我呆过的城市,再带我回来看看。
他和包包一样,他们都不希望我后悔。
毛子和我并排,相顾无言地坐在SZ市江平路的游船上。被岸边两排黑沉沉的屋顶包围,是一片鳞次栉比、人声鼎沸的小酒馆。
在一片喧闹中,我觉得很疲惫,进而产生了强烈的茫然感,第一次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。
上下唇轻轻动了动,我有些无措道:“我不知道...”
我自小没有故乡的概念,没有恋家的感觉,只想走的越远越好,想要自由。父母是开明的人,也乐于给我这样的自由。
毛子看我沉默,也不作声了。
只是不停地和我碰杯,觉得这大概就是中国人常说的:都在酒里。
也许是漂洋过海的俄罗斯伏特加真的上头,也许是毛子看我的目光太过真诚而饱含期许。
突然之间,我觉得世界广阔,无限自由。
可我却孤独的不知道应该向哪里去。
“如果我的生命真的只剩下最后七天啊……”
父母恩爱和睦,可以将彼此照顾得很好;朋友大都常相见,也没有非说不可的话要交代;故乡山川、异国风貌....最后想去的地方......
我预感到了什么,喉头轻轻动了一下,半晌没吭声。
原来...
原来那些模糊、飘浮在脑海里片段,即使被放在角落里蒙尘。记不清是如何开始,也记不清久远的夏日漫长,连他微笑的面容都变的极浅极淡。
我竟还想再多看一眼。
我突然间想起很多年前看过的一句话:人的精神世界里,每一个对他来说刻骨铭心的人,都像是一处容身之所。
“我想回去……”
“回哪儿?”
“C大。”
“我的母校,我的故乡。”
原来他啊,在我灵魂里过早的刻下一笔,以致我总想归途,去寻这处容身之所。
我曾经后悔不已。
觉得自己这辈子做过最愚蠢的一件事,就是在二十岁刚出头的年纪,长达几个月地深陷在一段失败的爱情中独自陶醉、不可自拔。
那时人人都在为各自的未来做规划、打拼,发论文、找实习,而我却荒废了大量珍贵的时间。
可没想到头来这点愚蠢,却是最后一点天真。是我仅有的归途。